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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2020-01-21印发的《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进行积分计算,仅供参考。
备注: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进行积分计算,仅供参考。
一、基础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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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连续居住积分 ①购房: 房产证发证日期至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时间为 个月 ②购买特殊房产: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至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时间为 个月 ③租房: 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至至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时间为 个月 能否提供无房证明 2、社保时间加分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 个月 3、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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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温馨提示: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大区招生积分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
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一、学位类型(基础分) | 0 分 |
1、深户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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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积分: | 0 分 |
注意:购房和租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购房积分: 父母在学区购房时间满 个月购房按房产证签发日期计算,特殊自有住房不积分; 租房积分: 租房时间满 个月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计算,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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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分: | 0 分 |
1、计生积分 2、地段加分 3、住房加分 4、居住证及社保加分(可多选) 5、学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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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学位类型(基础分) | 0 分 |
1、非深户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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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积分: | 0 分 |
父母(监护人)累计同时缴交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间满 个月 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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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分: | 0 分 |
1、计生积分 2、地段加分 3、住房加分 4、居住证及社保加分(可多选) 5、学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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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学生户籍情况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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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住房情况 | 0 分 |
1.学区内购房
温馨提示: 2.学区内租房
温馨提示: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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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房加分项 | 0 分 |
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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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生育情况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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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户籍时长 | 0 分 |
温馨提示:只计算其中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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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保情况 | 10 分 |
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 |
七、社保加分项 | 11.5 分 |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 |
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21.5 分 |
一、学生户籍情况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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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住房情况 | 0 分 |
1.学区内购房
温馨提示:时长计算截止时间:入学当年8月31日; 2.学区内租房
温馨提示:时长计算截止时间:入学当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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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生育情况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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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父母社保情况 | 0 分 |
温馨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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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保加分项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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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保缴纳年限 | 0 分 |
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缴纳社保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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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类别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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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计生积分 2、入户时长加分: 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满 个月
月数计算截至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 注意:购房和租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3、购房积分: 购房时间满 个月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计算,月数计算截至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 需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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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
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一、类别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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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计生积分 2、社保加分: 父母一方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满 个月
月数计算截至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 注意:购房和租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 3、购房积分: 购房时间满 个月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计算,月数计算截至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 需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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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
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一、基础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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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居住时间满 个月 是否特殊住房?
注: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不封顶,但特殊住房加分封顶5分)。 2、计生积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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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综合积分 | 0 分 |
注:2020年起,宝安区取消学位类型,录取时只比较积分
1、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商品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2、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3、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一、基础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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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社保时间加分 (1) 缴纳深圳社保满 个月(以父母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加0.1分) 注:补缴不算积分,加分不封顶。 2、计生积分 3、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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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综合积分 | 0 分 |
1、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商品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2、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3、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一、基础分: | 0 分 |
1、龙岗区户籍 2、龙岗区学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 3、深圳其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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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居住加分 居住时间满 个月 注: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份为止,租赁信息不加分
学区祖屋加分
2、计生积分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时间满 个月 注:居住加分和学区祖屋加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3、学区户籍加分
如为学区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满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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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1、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2、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
3.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
2020年,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原中海怡翠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暂定名)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原信义假日名城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
②计分方法。
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仅共享学区有效)。
一、基础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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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社保加分 缴纳深圳社保满 个月(按缴纳时间长的险种计算) 注:
(1)2020年因疫情影响,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来计算加分。
3、居住加分
居住时间满 个月 注: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按照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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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1、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2、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
3.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
2020年,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原中海怡翠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暂定名)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原信义假日名城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
②计分方法。
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仅共享学区有效)。
一、基础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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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购房积分: 购买时间满 个月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2、租房积分: 租房时间满 个月注: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3、申请学校是否为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4、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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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说明:
1.申请学校选择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加5分。
如:属于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的学生申请民顺小学,将获得加分5分,选择大学内其他学校不加分。
2.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一、基础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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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购房积分: 购买时间满 个月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2、租房积分: 租房时间满 个月注: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3、申请学校是否为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4、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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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说明:
1.申请学校选择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加5分。
如:属于民顺小学单校划片范围的学生申请民顺小学,将获得加分5分,选择大学内其他学校不加分。
2.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一、学位类型(只分类不计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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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项目 | 0 分 |
1、居住时长积分: 连续居住时长满 个月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2、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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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积分说明: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
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
积分总分100分封顶。
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
一、学位类型(只分类不计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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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项目 | 0 分 |
1、居住积分: 连续居住时长满 个月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 1 个月得 0.2 分,不满 1 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4、居住证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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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积分说明: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
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
积分总分100分封顶。
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
一、基础分 | 0 分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 个月 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满 个月 租房(用途为住宅)满 个月 入住特殊住房(祖屋、自建房、集资房)满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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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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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积分说明:
1、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
2、台湾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一、基础分 | 0 分 |
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满 个月 租房(用途为住宅)满 个月 父母其中一方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满 个月
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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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居住证积分: 2、计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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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积分说明:
1、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
2、学区购商品房,有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积分
3、台湾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一、基础分 | 0 分 |
1、大鹏新区户籍 2、大鹏新区学区户籍 3、深圳其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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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居住时间加分: 居住时长满 个月
注: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3月31日,租赁信息不加分
3、无房证明加分 4、户证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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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基础分 |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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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 | 0 分 |
1、社保积分: 父母其中一方缴纳社保满 个月
(1)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3、户证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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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学位类型(统一60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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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项目 | 0 分 |
1、购房积分: 购买时间满 个月 计算方法: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积0.1分 2、租房积分: 租房时间满 个月
计算方法: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1分 4、户籍情况加分: 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满 个月 计算方法: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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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
一、学位类型(统一60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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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项目: | 0 分 |
1、缴纳深圳社保满 个月(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 备注:按父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积分上不封顶,但补缴不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3、居住证情况加分:父母持有居住证满 个月 备注:按父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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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 未选择 |
积分总计 | 0 分 |